买球·(中国大陆)APP官方网站不得已而渐渐将政权分立-买球·(中国大陆)APP官方网站
发布日期:2025-04-18 02:18 点击次数:193

《大日本帝国宪法》(日语:大日本帝国憲法〔大日本帝國憲法〕/だいにっぽんていこくけんぽう dai nippon teikoku kenpō *)是日本首部宪法,公布于明治22年(1889年)2月11日,并于明治23年(1890年)11月29日扩张,至二战后的1947年被现行的《日本国宪法》取代。在很厚情况下,该部宪法也被称作“帝国宪法”、“明治宪法”。相对于现行宪法,也被称作“旧宪法”。
《大日本帝国宪法》是日本首部依近当代君王立宪体系制定的宪制性文献,通盘条规在扩张技术均未始修改。其特质为采取二元制君王立宪制,天皇的政事地位高于三权分立的列国度机关,在日本具有轶群出众的地位。值得留意的是,尽管这部宪法的称呼带有“大日本帝国”字样,但此词在那时并非日本谨慎国号。一直到昭和11年(1936年),日本的国号才谨慎吞并称为“大日本帝国”。
【沿革】
【明治维新带来的国体变更】
在日本明治维新领路的大潮涌动之下,一系列立异举措如棋布星陈般涌现,以致该国衰弱的体制架构履历了一场天崩地裂的变化,其根人道质果决重塑。
庆应3年10月14日(西历1867年11月9日),德川庆喜向天皇建议奉赵统治权,次日得到许可(史称“大政奉还”)。同庚12月9日,幕府轨制被废止,以天皇为中枢的近代官僚轨制得到了确立。从此,日本的政事体制从君王的艳丽性统治演变为以近代化的官僚机构为辅助器具的君王平直统治。这少许,在此后公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第10条中被谨慎证明。
明治2年(1869年),跟着版籍奉还的实行,各地诸侯(藩主)将各自地皮和东说念主民的统治权全部交还给天皇。从此,国度不再通过各藩,而是平直期骗对地皮和东说念主民的统治权(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明治4年(1871年)完成废藩置县)。此后,大日本帝国宪法第1条和第4条都证明了国度的统治权由天皇统揽。
跟着版籍奉还战术的强势推动,昔日各藩的封建桎梏被逐个拆解,犹如陈腐城堡在时间大水中轰然倒塌。民众终于挣脱了地皮的桎梏,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目田之风。在此布景下,大日本帝国的法律基石——《宪法》之中,第22条犹如沿途明慧的光辉,认知明示:通盘臣民,都享有居住迁移之自主权,如同鸟儿翱翔天空,龙飞凤舞。
明治政府将公卿、诸侯改造为华族,将武士改造为士族。之后,明治4年(1871年),消灭了士族的公事,给予其从事农业、工业、生意的目田,同期章程,普通难民也不错担任公职。明治5年(1872年),日本扩充征兵轨制,实行全民都兵目的,吊销了士族对军事的支配地位。从此,特定武士阶级的特权被吊销(大日本帝国宪法第19条章程了东说念主民从事公职的对等权利,第20条章程了兵役轨制)。但是,在设立帝国议会之前的1884年,国度颁布华族令,给予华族一定的身份特权。大日本帝国宪法第34条也章程了华族列席贵族院的极度权利。
【明治技术的转换】
一八六八年四月六日,日本天皇发布了一篇堪称国度轨制重塑宣言的“五条御旨”。这其中的头一条,便认知写着“闲居召开会议,通盘事务都由公众意见决定”。这一表述,无疑明示着明治政府在初创之际,便已将构建议会政事体制当作了自己的宏伟蓝图。
为了将五条御誓文的原则精神付诸竣事,日本政府在同庚闰4月21日公布了《政体书》。政体书中引进了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念念想,决定设立由各藩代表(1至3东说念主)构成的立法议事机构,并设立议政官下局。但是,跟着戊辰干戈行将告终,政府对于公论的尊重也渐渐变得无聊,最终在同庚9月废止了议政官轨制。
1869年(明治2年)3月,经过议事文学走访所的走访,新设由各藩的各一东说念主代表构成的立法议事机构公议所。同庚9月,改选为集议院。
1871年(明治4年),跟着废藩置县的实行,政府对太政官官制进行了转换。太政官由正院、左院、右院构成,集议院被左院取代,从而变成了完全由官方指派的议员构成的立法议事机构。
1874年(明治7年),因前一年的“明治六年政变”(征韩论战论)的失败而辞职的副岛种臣、板垣退助、后藤象二郎、江藤新对等东说念主联名上书,向左院提交了民选议院设立建议书。该文献中指出,日本若要防守国运并竣事强国,应设立民选而非官选的立法议事机构,结果官僚的专制统治。以此为发端,批判各地萨长藩阀的政事体制的目田民权领路快活发展,在各地都出现了政事结社的表象。此外还有各地对政府活气的原武士阶级时常作乱,日本的社会次序相配恶化。其中有代表性的事件包括:1874年的佐贺之乱、1876年的神风连之乱、1877年的西南干戈等。
1875年(明治8年)4月14日,天皇颁布《立宪政体诏书》,向国民宣告:
该君王三念念此后行后,决定创立一机构名曰“元老院”,旨在开启国度立法之先河;同期,另设“大审院”,意在夯实司法审判之泰斗。此外,还广召方位仕宦,旨在畅达民声民意,共谋社会公益,按序渐进地构筑起国度的立宪政体框架。
前述诏令隆重其事地向国民通报,日本行将搭建起元老院、大审院以及父母官会议的架构,分阶段稳步推动立宪君王制的蓝图。此番举措实则是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等朝中重臣,与木户孝允、板垣退助等民权首长,在大阪会议中脑力漂泊的结晶。再者,鉴于方位政事动荡频仍,1878年,政府出台府县会规程,于各府县设立由民众票选产生的府县会,亦即方位议会的前身,此举标志着日本最早期的民选议院应时而生。
【目田民权领路】
1874年(明治7年)驱动的目田民权领路中,各地纷繁对宪法草案的民间版块(私拟宪法)伸开了热烈的探讨。但是,政府在草拟大日本帝国宪法时并莫得参考这些民间决策,因此在宪法中很难找到其影响。为了压制国民的言论和政事领路,政府于1875年(明治8年)颁布了谗谤律、新闻纸条例,于1880年(明治13年)颁布了辘集条例等国法。字据1887年(明治20年)颁布的保安条例,民权领路家被动离开东京,拒不除掉者遭到了政府的拘留。
对于私拟宪法的内容,学术界有开阔运筹帷幄效果。在政府压制言论和政事步履的布景下,各地的民拟宪法对于东说念主权的章程都比较嗜好。对于天皇的地位方面,并莫得太多的各异。由于大无数的目田民权领路家在明治维新中都是尊皇派,因此对于天皇的存在都极其尊崇。举例, 千叶卓三郎等东说念主草拟的堪称“草根阶级的东说念主权宪法”的草案(即五日市宪法)中,也相通章程了天皇对于立法行政司法的管辖权、对队伍的统帅权以及天皇的皎白不行滋扰等内容,与大日本帝国宪法并无各异。在二战后出现的商酌天皇皎白地位的意见在现时卫未登场。
【草拟宪法的各方步履】
公元1876年9月6日,明治天皇颁布了一项高大指示,指示对象是元老院议长有栖川宫炽仁亲王,内容是对于草拟国度宪法的任务分派。这份指示,堪称历史调动点上的高大文献,天皇在其中明确建议:“朕依据本国国体,博采外洋列国现行法律之精华,意在制定国宪。因此,朕特此命你等入部属手草拟宪法草案,务必深入运筹帷幄。”立地,官员们接到了这一运筹帷幄列国宪法并撰写本国宪法草案的任务,元老院据此速即成立了宪法调研局。时光流转至1880年,即明治十三年,元老院完成了其职业,将经心编纂的《日本国国宪草案》呈递给了天皇。与此同期,时任大藏卿的大隈重信也不甘闲隙,建议了我方的《宪法观点》。值得留意的是,《日本国国宪草案》中明确章程了“天子需宣誓恪守国宪”,并赋予了议会极大的权力,这彰着受到了比利时宪法(1831年)及普鲁士宪法(1850年)的深化影响。关联词,令东说念主出东说念主料到的是,这一草案却遭受了岩仓具视、伊藤博文等东说念主的强烈反对,最终未能遂愿通过,与大隈重信的观点一同,沦为了历史的缺憾。
于明治时间那场波浪壮阔的十四年政变中,岩仓具视率领的政事精英团队凯旋将大隈重信拉下了政事舞台,并紧接着导演了一场御前会议的大戏,其慷慨等于决议创立国会。就这么,历史的车轮驶入1881年,即明治纪元之第十四个岁首,10月12日这一天,天皇以沿途尊容的敕谕,谨慎宣告了国会的设立,开启了国度政事的新篇章。
【宪法成立的过程】
1882年(明治15年)3月,参谋、伊藤博文等东说念主,解任前去欧洲历练德国立宪目的的表面与实践发展。伊藤一溜从柏林大学的鲁多尔夫·冯·格奈斯特、维也纳大学的罗伦斯·冯·史坦两位学者处得到了可贵的建议:“宪法必须安身于本国的历史、传统、文化。淌若一个国度需要制定宪法,那么必须先学习这个国度的历史。”因此,历练官员们一直以为德国的宪法体制最相宜日本(关联词,伊藤也莫得像过高评价德国宪法的井上毅一样,磋商将德国宪法全盘移植)。次年1883年,伊藤一溜归国,并命令井上毅入部属手宪法草案的草拟,并设立宪法取调局(次年改称轨制取调局),谨慎驱动了制定宪法、设立国会的进度。
1885年(明治18年),跟着太政官制的废止和内阁轨制的创立,伊藤博文被任命为首任内阁总理大臣。井上毅在担任政府法律参谋人的德国东说念主罗斯勒和莫塞等东说念主的协助下入部属手草拟宪法,并于1887年(明治20年)5月初步完成了宪法草案初稿。以该草案为基础,伊藤、井上、伊东巳代治、金子坚太郎等东说念主结伴在位于夏岛的(神奈川县横须贺市)的伊藤别墅中,进行再次修改,变成了所谓的“夏岛草案”。此后,在夏岛草案的基础上再作念修改,于1888年4月基本完成了定稿。随后不久,伊藤设立枢密院,并自任议长,对宪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审议过程接续到1889年(明治22年)1月方告终结。
在公元1889年,即日本明治时间的第22个岁首,2月11日这一天,一部名为《大日本帝国宪法》的行云活水,谨慎向日本民众揭开盛大面纱。这部宪法的颁布方式颇为独到,是由天皇躬行将宪法交到首相黑田清隆手中的,这一举动也被后东说念主称为“钦定宪法”的传说开篇。至此,日本在东亚地区最初迈入了近代立宪君王制国度的行列,书写了历史的新篇章。与此同期,一系列与之配套的高大国法也接踵问世,其中包括法式皇室步履的皇室典范、议院法、贵族院令,以及关乎民众权益的众议院议员选举法、司帐法等。这些国法的出台,无疑为日本的法制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终于,在万众留意中,这部具有划时间酷好的《大日本帝国宪法》于1890年,即明治23年的11月29日谨慎扩张,而这一天也赶巧是第一届帝国议会召开的日子。
早在宪法内容公布之前,日本国民早已翘首企盼,各地均张灯结彩,欢欣若狂。那时的目田民权目的者与各家报社也都高度评价大日本帝国宪法的内容,并热烈祈福宪法的颁布。目田民权家高田早苗就予以“远远高于期望的宪法”的评价。
著名的念念想家福气谕吉也在其主编的《步地新报》上发表评述,对于国乱之际仍能颁布宪法和开设国会一事感到惊喜,但同期指出“回顾西方列国实行的国会轨制本源及沿革,即可发现政府时常与民众对立,而东说念主民民智渐开,造反君王压迫,政府为得民意,不得已而渐渐将政权分立。如本日本却还衰败这么的东说念主民。”,对于沉重精神落寞的民众这少许,福气建议了我方的忧虑。另别称评述家中江兆民也在与幸德秋水的对话中嗟叹说念“送到咱们手中的这部宪法究竟为何物?是良玉?如故土瓦?民众还未看到其实质,就洗浴于其称呼。国民之愚,竟至于此!”。
【宪法制定之后】
1891年,即明治纪元之第24载,俄国储君尼古拉伊(其后登基为尼古拉二世)访日途中,于滋贺县大津市遭受意外,被警卫津田三藏蓦地刺伤,此即后世闻明的“大津风浪”。彼时日本内阁深恐此举激发日俄社交风浪,遂对司法机构施压,意欲以“大不敬”之名,将闯祸者推向断头台。关联词,大审院之主座儿岛惟谦,却向主审法官发出迥异指示,要求严格奉命律条,以凡东说念主之谋杀未遂论罪。几经弯曲,被告终被判无期徒刑。此案之裁决,彰显了日本向立宪、法治国度迈进的方法,法治精神与司法落寞之基得以奠定。关联词,另一层面亦反应出,彼时司法落寞尚未全然竣事。尤需留意的是,大审院长此番介入审判,无疑裸涌现法官落寞审判之权利,尚未获取充分保险。
1930年(昭和5年),日本政府刚烈伦敦舟师军缩合同。对此,日本在朝党和舟师军令部以及右翼团体等都诽谤政府滋扰了天皇的统帅权,以至发展到内阁总理大臣、滨口雄幸被右翼分子膺惩的恶性事件。史称“统帅权滋扰问题”。这一事件后,日本的立宪政党政事也渐渐被弱化。
【向日本国宪法的过渡】
一九四五年,即昭和二十年之际,日本在《波茨坦宣言》的威严之下,无奈地举起了白旗,宣告了其贪污的气运。奉命该宣言的精神指引,结伴国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GHQ/SCAP)的麦克阿瑟大将军,向日本当局发出了重塑大日本帝国宪法的命令。为此豪举,日本政府速即在内阁层面组建了宪法问题走访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松本烝治国务大臣领衔,东说念主称“松本委员会”),特意研讨宪法校阅的关系事宜。基于松本委员会经心绘图的蓝图,日本政府紧锣密饱读地召开了内阁会议,经过一番热烈的脑力漂泊,终于出炉了《宪法修改摘要》(此稿亦被后东说念主记起为“松本草案”),并于一九四六年二月八日,隆重其事地呈递给了GHQ。与此同期,通盘这个词日本社会也犹如炸开了锅,各界东说念主士纷繁就宪法校阅议题伸开了热烈的探讨,多样万般的宪法修正案如同棋布星陈般涌现,令东说念主目不暇接。
这份纲领在日本国内掀翻热议怒潮之时,4月10日,日本迎来了众议院议员总选举的大日子。选举尘埃落定后的4月17日,政府闪亮登场,公布了万众留意标“宪法修改草案”。紧接着,4月22日,枢密院马约束蹄地接过了审议的奋力棒,经过一番三念念此后行,终于在6月8日点头通过了草案。6月20日,政府依据大日本帝国宪法第73条的法定经由,将宪法修改案厚爱提交给了众议院。6月25日,众议院审议大戏拉开帷幕,经过一番短兵相连、增删修改,终于在8月24日以无数赞赏票通过了草案。紧接着,8月26日,贵族院也不甘过时,速即接过审议的奋力棒,在增删修改一番后,于10月6日凯旋表决通过。次日,众议院再次麇集,对贵族院新增的修改内容暗意了高度招供,并一致表决通过,至此,帝国议会的审议体式圆满已矣。此后,宪法修改案再次回到枢密院的怀抱,经过临了的注目与考量,于10月29日凯旋过关。最终,在天皇的御笔亲批下,11月3日,这份承载着历史重担的《日本国宪法》谨慎对外公布,并定于次年5月3日,即1947年5月3日谨慎扩张。至此,大日本帝国宪法圆满完成了它的历史职业,悄然退出了日本的政事舞台,成为了一段尘封的历史牵挂。
【选录】
这部宪法,犹如一位身怀绝技的武林妙手,既交融了立宪目的的精髓,又吸纳了国体论的奥义。它一边以立宪目的为根基,秘籍地搭建了议会轨制的框架,另一边却又秘籍地让议会的权力在国体的框架内鸾歌凤舞,仿佛被无形的绳子牵引,既目田又不失章程。
【立宪目的的成分】
宪法第2章保险臣民的言论目田、结社目田及秘籍通讯等权利,但其前提是上述权利仍受到关系法律的保留。上述权利,是天皇恩赐给臣民的权利。但在日本国宪法中,这些权利是遥远不行滋扰的基本东说念主权。此外,旧宪法中章程,字据“法律关系章程”或“在法律界限内”,上述权利受到一定的截止,这就是所谓的“法律保留”或“适宜顺序”的成见。这少许也与日本国宪法不同,后者只是章程了“社会公众的福利”是截止基本东说念主权的惟一成分。但是,也有一种学说以为,日本现行宪法字据“社会公众的福利”对东说念主权的截止亦然一种字据法律的截止,因此与旧宪法比拟,只是截止程度有各异,并莫得本质的不同。从这种态度启程,旧宪法当作一国基本大法,明文章程了基本东说念主权,这少许在那时的社会不雅念中也可被以为是相配超前的。
构建了均权制衡的政体框架:立法重担落在了帝国议会的肩上,行政大权则由国务大臣紧持,而司法裁决的落寞权益则包摄于法院。在宪法的第三章,明确设立了帝国议会这一机构,其众议院成员均为民众选举产生的议员。帝国议会手持法律招供的尚方宝剑,对于波及臣民权益与义务等法律保留事项,未经其点头,任何变更都是蓦地。不仅如斯,帝国议会还享有法案的倡议权与预算审批的泰斗,通过密致入微的预算审查,对行政权力实施灵验的监督。更为秘籍的是,它还获取了有条件的上书陈情与建议权(尽管最终还需天皇的应允与国务大臣的署名画押,但议会仍能借助建议权的期骗,在履行层靠近战术施加影响,竣事辗转参与)。
宪法第4章章程,天皇的步履应得到国务大臣的辅助。(大臣牵扯制或大臣进言制)。对于内阁或内阁总理大臣的章程,主要见诸内阁官制。内阁总理大臣诚然位居国务大臣之首,但其地位与各大臣对等,也莫得对其他国务大臣的提示监督权或任免权,因此在口头上其权限并不大。但是,内阁总理大臣具有机务奏宣权(奏请并宣读天皇的许可的权限)以及对国务大臣的奏荐权(奏请天皇任命的权限),因此在履行上仍具有坚强的权力。
司法落寞之基石得以奠定,此项权力由天皇钦点,转交法院执掌,标志着司法限制自主权的谨慎赞助。与此同期,日本模仿欧洲大陆模式,对行政诉讼的裁判权进行了稀奇安排:并非落入普通司法法院的囊中,而是由专科的行政法院专司其职。探究此轨制之渊源,可翻阅伊藤博文所著的《宪法精义阐释》,该书深刻透露了行政权亦需与司法权分说念扬镳的表面依据。
【国体的成分】
领受皇祖皇宗“天壤无限之宏谟”的神意,字据天皇剿袭“国度统治大权”的上谕,天皇被置于国度元首和统治权的统治者的地位。所谓“国体”,就是章程天皇统治日本的基骨子制。从法理上将天皇统治权进行刚直化的国体论主要由两个类别。一种是宪法草拟者之一井上毅等东说念主主导的国体论,另一种是峻岭樗牛、井上哲次郎等东说念主主导的“家顺序国体论”。宪法制定之初,昔日者为主流不雅点,但在甲午干戈和天皇机关说事件之后,后者的学说渐渐成为国度泰斗的通说。
在皇室的殿堂之上,天皇被赋予了广阔魁岸的权力,被敬称为“天皇大权”。这当中,囊括了诸如依照个东说念主刚烈颁布国法的特权(条件九号)、以及无需议会参预便能签署国际合同的轶群出众的权利(条件十三号)等,此类权力期骗的目田度,在其他君王立宪制国度中实属荒凉,堪称轶群出众。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这些权力口头上包摄于天皇,但在履行操作层面,无数情况下是由内阁在取得天皇的洞悉与默认后,代为施展其权力的羽翼。
帝国议会并非立法机关,而只是天皇立法的辅助机关。议会当作立法辅助机关,在制定法律时需要天皇的许可和国务大臣的署名。另外,天皇也保留了发布垂死敕令和落寞命令的权限。而帝国议会也莫得建议宪法修正案的权利。
当作帝国议会的一部分,由非民选产生的贵族院期骗与众议院险些同等的权限。当作制约内阁的机构,设立了枢密院等机关。此外,还有元老、重臣会议、御前会议等未经法律章程的开阔议事机关。
落寞天皇的统帅权,章程陆舟师别离议会负责。采取皇室自律目的,将皇室典范等高大的宪法性文献从宪法典中割裂出来,使得议会无法热闹。宫中(皇室、宫自省、内大臣府)与府中(政府)的分离是基本原则,互不插手。但是,执掌宫中事务的内大臣时常在内阁总理大臣的保举中透露高大作用,因此宫中与府中的界线也并非完全明晰可分。
【条规内容】
这部宪法的结构堪称精妙,由七章共七十六条法例构筑而成。以下提供的目次仅是冰山一角,欲窥全豹,敬请移步至维基文库,一探究竟。
第1章 天皇第1条 天皇主权第2条 皇位剿袭第4条 统治大权第10条 官制大权及任免大权第11条 统帅大权第12条 编成大权第13条 社交大权第14条 戒严大权第2章 臣民权利义务第19条 志愿投入公事的目田第20条 兵役义务第22条 居住、迁移的目田第29条 言论、出书、辘集、结社的目田第31条 稀奇大权第3章 帝国议会第34条 贵族院第4章 国务大臣及枢密参谋人第5章 司法第6章 司帐第7章 补则第73条 宪法的修改【宪法草拟前后的政事环境】
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为了吊销不对等合同,与泰西列强建立对等社交关系,需要一部近代的宪法。但在那时,除了泰西诸国除外,尚无一个竣事立宪政事的国度。尽管日本民间也有好多宪法草案,但在宪法草拟的中枢东说念主物伊藤博文看来,好多草案“错将英国、好意思国和法国的目田过激论者的著作视为金口玉音,企图颠覆国度的统治顺序。”
从求实视角注目,伊藤昔日的忧虑确有其合理之处。1876年,奥斯曼帝国虽已颁布宪法,却犹如婴儿般脆弱,只是两年便早死,这充分明示:法治大厦的构筑,绝非粗浅照搬列强法律条规所能成就。另一边厢,日本国内,部分保守势力仍欲望着构建所有君王制的乌托邦,这一愿景彰着与宪法精神以火去蛾中。故而,伊藤等前驱者奋力于于探索一部契合日本国情的宪法本来,旨在以天皇为凝合力中枢,合作万民,同期赋予议会抵制权限,以小巧的均衡术吞并各方势力。
宪法编纂的征途,自1887年6月4日这一日起,于夏岛之地(现今附庸于神奈川县横须贺市的夏岛町)悄然铺展,具体地点则是伊藤博文先生的私东说念主寓所。鉴于那时伊藤府邸空间有限,一众编纂者不得不施展“借东风”之计,将周边的一家餐馆临时征用为他们的理智碰撞之所。关联词,气运似乎对这些辛劳赞助的法律匠东说念主们开了个不大不小的打趣——8月6日,一场出乎意象的盗窃事件缺陷了原有的宁静,迫使草拟团队不得不“打说念回府”,将职业的重点从头转移至伊藤宅邸之内。
因为与宪法的出身有着不明之缘,1935年一块书写着“宪法草拟之地”的石碑被立于那家饭店隔壁。之后,石碑几经迁移,当今被安放在隔壁的洲崎广场。
值得一提的是,伊藤先生的那幢昔日晴明的别墅,在关东那场感天动地的地面震中恶运化为了灰烬。关联词,在那片一经的地皮上,一座“明治宪法发源之碑”傲然挺立,仿佛是一位历史的盼愿者,静静地领受着自后者的敬仰与千里念念。
【与现行法律轨制的关系】
大日本帝国宪法,字据其大日本帝国宪法第73条章程的修改体式得到全面修改,成为了面庞一新的日本国宪法。日本国宪法于1946年11月3日公布,并自1947年5月3日起扩张。
依据日本国宪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之章程,那些在大日本帝国宪法框架下出身的国法,若其内容与新宪法方枘圆凿,便如同大日本帝国宪法一样,一刹失去了法律遵循。但另一种法律解读却别具肺肠,指出唯有国法内容不与新宪法唱反调买球·(中国大陆)APP官方网站,它们在日本国宪法奏效后仍能安逸欣慰地连续施展其威力。这些“幸存”下来的国法,其法律地位依旧安如泰山,原有的法律条规依旧被敬称为法律,而阁令则变幻多姿,成为了内阁府令,省令之名依旧响亮。至于那些昔日的敕令,其中与法律关系的部分被绝不宥恕地打上了“无效”的标签,而其他内容则变幻多姿,成了政令的新成员。至于那些诸如物价统制令之类的波茨坦敕令,更是被秘籍地转移为了法律或政令,连续在新的法律体系中透露着它们的作用。